7月2日,一场关于医疗器械技术审评的视频会议正在隔着上千公里的京沪两地间举行。
北京的一端位于气象路50号院内的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以下简称器审中心或CMDE)4楼。不大的会议里,挤得满满当当。
审评人员和专家围坐在圆桌两侧。他们的面前堆放着厚厚的审评资料,视线聚焦在圆桌前方的大屏幕上。
屏幕上,一部分显示着器审中心医疗器械创新上海服务站的实时画面;另一部分则展示着正在评审的企业医疗器械产品PPT。企业正在报告自己的产品有哪些技术创新点。
对于申请进入创新医疗器械审批通道的医疗器械,器审中心会举办专家咨询会,邀请外部专家对产品创新点进行审查。为了给提出创新审查申请的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从去年11月开始,专家咨询会新增了“线上”模式,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企业无须再舟车劳顿、奔波往返。
创新绿色通道开启远程视频交流式审查
器审中心综合业务处副处长贾健雄所在工作岗位的一部分,正是组织这样的专家审评审查咨询会议。
他告诉记者,这场京沪之间的视频审查会议,并不是产品上市注册的审评,而是在开始产品审评之前,预先审查该产品能否作为创新医疗器械,享受审评绿色通道待遇。
这条医疗器械审评的绿色通道始于2014年。2014年2月,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印发了《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试行)》。企业想要申请创新医疗器械,要同时满足四个方面的条件:有核心技术发明专利,工作原理或作用机理为国内首创,有显著的临床应用价值,产品基本定型。经审查符合这些条件的创新医疗器械可以享受特别审批程序。
器审中心副主任邓刚打比方,企业获得创新医疗器械的审查通过,就好比游客拿到了游乐园游乐项目的快速入场券。
器审中心数据显示,创新医疗器械的申报量和通过量在过去四年呈逐年提升趋势。从2014-2017年,创新医疗器械的申报量分别为138、157、197和216项;而通过的项目数量分别为15、29、45、57。截至目前,已批准上市产品达到34个。
2017年,国家又开通了优先审评通道。优先审评的通道含金量和要求更高,针对的都是临床急需的医疗器械。
具体来讲,优先审评医疗器械需要符合这样的条件:诊断或治疗罕见病、恶性肿瘤且具有明显临床优势的医疗器械、诊断或治疗老年人特有和多发疾病且目前尚无有效诊断或治疗手段的医疗器械、专用于儿童且具有明显临床优势的医疗器械、临床急需且在我国尚无同品种产品获准注册的医疗器械以及列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医疗器械。
数据显示,优先审评制度实施之后,2017-2018年,已经批准上市的优先审评产品有5个,包括中空纤维膜血液透析滤过器、基因测序仪等。
2017年10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出台了36项具体举措。这是自2015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后,药械审评审批改革的2.0升级版。
为了落实改革,器审中心与浙江、广东、江苏、上海四省市药监部门签署合作协议,建立了省级创新服务站,提升省级审评机构能力,统一审评审批尺度,加强对创新医疗器械研发注册的指导。
“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对申请人申报的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申请进行专家审查,也是新尝试。”器审中心主任孙磊说。
选择浙江、广东、江苏、上海,是因为这四省市的国产第三类医疗器械上市申报量约占全国的70%-80%。
“拓宽咨询渠道是很重要的工作”
按照程序要求,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申请的审查模式是专家小组审查制,即由专家组判断所申请的产品是否符合创新医疗器械审查条件,这一模式带来一个问题是,“仅凭对纸质资料的审查,专家不能准确理解企业创新思路,而企业也难以准确掌握专家要求”。
通过视频会议,一方面让企业少跑路,将资源更多投入到产品研发;另一方面也搭建沟通渠道,使专家和企业可以就产品技术问题有当面交流,提高审查科学性。
据记者了解,目前的视频会议审查还只在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申请进行专家审查这一情况下使用,未来会加以推广。
“我们对创新医疗器械和优先审评医疗器械的一个鼓励政策,就是全程服务”,器审中心主任孙磊说,只要通过创新医疗器械或者优先审评的审查,器审中心会专门指定审评团队跟踪这个项目,从准备材料开始,就会有专人指导帮助,包括如何准备审评资料、临床试验如何做、审评环节的关键点是什么。
“全程服务的目的,实际上也是为了提高注册申报资料质量,进一步缩短审评所需要的时间”。
对于医疗器械的审评而言,外部专家团队必不可少,因为医疗器械涉及医疗和声光电工程等跨学科,创新点尤其丰富,专业性较强。器审中心已经建立了超800人的专家队伍,来自115个细分学科。今后,这支专家队伍还有望扩容到2000人。
器审中心主任孙磊告诉记者,器审中心只有100个编制,通过招录编制外人员,器审中心工作人员增加到了189人(参与技术审评业务人员占到86%),而每年医疗器械上市申报量超过一万件。
“人力有限的局限下,可能就会压缩审评人员与企业交流的时间”,孙磊坦承,如果审评人员不能和申报人有很好的交流,申报人可能会对审评要求理解有偏差,这会延长审评周期。另外,没有正规的咨询途径,企业就会到处找人,带来廉政风险。“拓宽咨询渠道是很重要的工作。”孙磊说。
咨询渠道的建立和拓宽体现在受理前、受理时、审评过程中各环节。据孙磊介绍,过去在受理医疗器械申报之前,没有现场咨询的服务。去年7月份,器审中心对外发布公告,每周五下午在原食药监总局受理大厅设立咨询台,器审中心各审评部门轮流接受企业咨询,企业可以就医疗器械注册申报的疑难问题与审评人员进行现场沟通。
“如果现场解决不了,我们保证留下书面问题之后,一个星期之内,所有问题都要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方式给出回复”,孙磊说。
如果审评人员不能和申报人有很好的交流,申报人可能会对审评要求理解有偏差,这会延长审评周期。另外,没有正规的咨询途径,企业就会到处找人,带来廉政风险。
器审中心成立AI研究小组
所谓医疗器械,是指直接或者间接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体外诊断试剂及校准物、材料以及其他类似或者相关的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计算机软件。市面上小到创可贴、医用棉签和温度计,大到磁共振、呼吸功能监护仪,都是医疗器械。
器审中心负责医疗器械审评的部门共有六个:审评一部和审评二部负责的是医用X射线、医用超声等有源医疗器械;审评三部负责植入和人工器官等无源医疗器械;审评四部负责骨科和口腔器材等无源器械。此外,审评五部负责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等无源器械;审评六部负责体外诊断用品。
据孙磊介绍,审评六部的业务量占到整个器审中心的四成左右,而审评四部的业务量增速最快,中心投入的人力和资源也最多。
审评四部部长刘斌介绍,骨科医疗器械包括人工关节、脊柱、创伤和骨修复四类产品;口腔科医疗器械则包括义齿、种植牙等产品。
这两类医疗器械在适应个性化精准健康医疗临床需求上有一个特点就是很多属于个性化的定制医疗器械,甚至有一些是3D打印制造的。和标准化的医疗器械相比,定制化的医疗器械对技术审评提出了新的要求。
在业界看来,受限于全球尚无系统监管法规和技术规范可借鉴,以及政策原因,3D打印技术在定制医疗领域尚未得到规模化的应用,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3D打印在医疗领域积累了大量的临床疗效成功案例,国家、行业组织和专家们都在积极推进相关政策的制定。
今年3月,卢秉恒院士团队成功获批按照定制植入医疗器械审评通过的国内首张个体化定制骨科内植入器械注册证。“个体化下颌骨重建假体”通过原国家食药监总局产品审评并获批注册,意味着国内首张个体化定制骨科内植入器械注册证已经诞生。
5月,《定制式增材制造医疗器械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先后在专家和公众当中征求意见。器审中心审评四部部长刘斌透露,《指导原则》预计近期上报国家药监局审批后正式发布。
据刘斌介绍,对于3D打印等特殊定制医疗器械的监管将采用“先备案、后注册”的办法。对于特殊病例在备案后同一生产企业每年生产使用的同类器械数量不超过一定数量,如10例,以满足临床急需,达到注册要求后,就必须按照要求申请注册。
随着新技术、新产品的不断涌现,现有医疗器械分类体系也需要不断完善。2017年8月31日,原食药监总局发布了新版《医疗器械分类目录》,该分类政策将于2018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引人注目的是,新版《目录》新增了与人工智能辅助诊断相对应的类别,在目录中具体体现在对医学影像与病理图像的分析与处理。
孙磊介绍,人工智能产品是研发的热点,但距离实现产业化还有一段距离,目前器审中心尚未收到企业提交的医疗人工智能产品上市申请。不过,据他判断,经过一两年研究数据积累,未来可能会有大量独立AI辅助诊断产品申报注册,“为了科学审评,我们已经成立AI研究工作小组,做好技术审评指导原则的储备”。
牵头十国研究临床评价要求
对前沿问题未雨绸缪,做好科学评价的研究,提前储备好技术指南,实际上,这也是为了有朝一日有产品申请上市审评时,能够赶上节拍,不至于滞后上市进程。
这项工作也走到国门之外进行。国家药监局和器审中心已经开始主动参与全球医疗器械审评游戏规则的制定。
建立于2011年的国际医疗器械监管机构论坛(International Medical Device Regulators Forum, IMDRF)是医疗器械领域最重要的国际组织。它旨在推动全球主要国家医疗器械安全标准协调统一。
2013年,原食药监总局在第三次IMDRF管理委员会会议上成为正式成员。
目前,IMDRF正式成员包括美国、加拿大、欧盟、日本、澳大利亚、中国、新加坡、韩国、俄罗斯、巴西等10个国家,世界卫生组织WHO作为观察员。
2018年由中国担任IMDRF轮值主席国。3月,在上海召开了IMDRF管理委员会会议。这次会议上,我国提出的“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新工作项目,得到了与会成员的一致支持,顺利立项。
这是我国2013年加入IMDRF之后,首次作为项目发起人向大会提出的新工作项目。
对于工作项目的审议,该组织采用一票否决制,为了说服各成员国同意这项新工作,代表中方的国家药监局在表决之前做了大量沟通工作。
记者了解到,这一项目具体研究内容包括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决策原则、申报产品与已上市产品等同性论证的基本要求和接受境外临床试验数据的原则三个议题。
“立项之后,10个国家都派出了专家参与工作组的研究。”孙磊告诉记者,这在以往也很少见。他解释,一个医疗器械产品到底要不要做临床试验,如何来决策;如果不用做临床试验,那么要如何做等同性的论证,确保安全和有效;另外企业如果在不同的国家都做了临床试验,各国在境外数据使用采纳上,为了避免企业重复做临床试验,浪费研发资源,IMDRF应该确立什么样的标准。
这三个关键问题的答案,将在2019年中国牵头制定出台的成果文件中确定。届时,对于国内国外的医疗器械研发制造企业而言,都将是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