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u讯(编辑 卢晶)技术的发展有望迎来一个崭新的制造时代,因此,专利所有人当务之急是确保他们的无形资产得到适当的保护。
3D打印的概念(也称为增材制造)自70年代末提出以来,这项技术已从小众市场迅速发展成为一个行业,预计到2024年其市场将达到65亿美元。
尽管这个数字只是全球制造业市场的一小部分,但3D打印行业持续的两位数增长表明,它将在面向大众市场和个人的商品生产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如下图所示,可以打印的产品范围和使用的材料正在稳步增长。受益于此技术的行业数量正在不断增加,而不再是当初的业余爱好者或快速原型制作者,它现在已成为主流,并在某些方面替代了传统的制造方法。尽管目前仅适用于有限的产品范围,但预计在未来几年其使用范围将不断扩大。
3D打印的吸引力显而易见。产品可以按需快速制造,并可以为用户定制。这对于零件市场特别有价值。过去,必须要存储大量零件然后根据要求将其运送到世界各地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此外,3D打印为分布式制造铺平了道路,因为3D打印是一种可轻松制造复杂产品的技术。因此,商品不再需要在低成本市场集中制造并运往消费者手中。取而代之的是,生产可以在当地进行,从而降低运输成本,加快交货速度。
这样做的好处是不仅减少了存储的库存空间成本,而且还可以在使用寿命内支持产品维修。这将节省企业资金,并有可能从根本上打破现有的商业模式,即供应链和企业与客户的关系。
这些只是3D打印所提供的一部分优势。此外,收益甚至大于以前使用传统制造方法生产的产品。
将复杂变得简单
3D打印的另一个关键优势在于,它可以实现以前无法实现的产品和设计。事实证明,这是研发的巨大推动力,致使3D打印行业首创的清单不断增加。随着创新的不断发展,人们开始尝试采用创新技术,从而扩大了生产量。反过来,这激发了原材料供应方面的创新和竞争,从而扩大了可打印的材料,即扩大了可行的产品的范围和质量。
如下图所示,自2012年以来,3D打印领域公开的专利申请数量不断上升(基于国际专利分类B33Y和B29C64 / 00类的专利出版物)。尽管展示出不断上升的趋势,但这个数字仍然很低。
这种情况掩盖了市场的真实规模,可能使观察者得出不准确的结论,即该技术与制造的相关性有限,不必考虑制造商的IP策略。这种结论可能证明是一个代价高昂的错误。
上图记录了围绕3D打印技术创新的专利。但是,数字无法传达那些不一定要申请专利但可以进行3D打印的对象,相反它们可能是以前使用传统制造技术(例如铣削、铸造或金属冲压)制造的产品,现在可以用少量零件进行3D打印。在许多情况下,这种制造方法在经济上具有越来越高的意义。
例如,在原材料成本高的地方,3D打印可避免传统减材制造造成的浪费,从而节省大量资金。3D打印不需要浪费大量材料,而是仅在通过分层构建产品时才会导致一定量的材料浪费。对于复杂的产品,3D打印可以节省装配成本,同时最大程度地降低制造公差。产品可以打印成一个(或更小的部件),甚至可以打印组装具有移动机构的产品。
制造业专利权如何保护?
这就是问题所在。3D打印技术领域尽管它可能很吸引人,但可能也是存在大量IP问题的地方。3D打印通过减少对制造技术技能的需求而降低了进入市场的门槛。对于其他传统制造的产品,这也增加了伪造的风险。
为了更好地说明这个问题,时间追溯到21世纪初,那时在线文件共享成为主流,并在音乐行业造成了严重破坏。通过共享在线文件而引起的版权侵权与分发制成品的数字化版本的潜力之间存在明显的相似之处。3D打印是只要有计算机文件即可轻松打印产品,因此很容易看出这些产品的广泛流通会对制造商造成类似问题。
制造商一直使用蓝图,这种蓝图已经以计算机辅助设计(CAD)文件的形式存在了很多年。这些文件可以很容易地转换为可3D打印文件。虽然转换可能仍需要一些人工干预才能获得最佳性能(尽管有自动化解决方案可用),但3D打印提供的自动化极大地降低了进入制造业的门槛。在最极端的情况下,原本需要高技能机械师参与制作的产品可能会由相对不熟练的个人在家中打印。
尽管网络安全,数字版权管理和文件跟踪工作可以使文件安全一段时间,但3D扫描仪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重现产品的数字模型,这一事实使问题更加严重。因此,“数字复制”成为创新者无法控制的风险。
我们只需要看音乐行业,就可以理解可打印文件(或其易于转换的CAD前体)落入其他人手中并与潜在侵权者共享的后果。即使使用的文件是司法管辖范围内受保护的产品,对侵权行为的监管和对数量适中的(小规模)侵权者的执法也是一场“噩梦”,并且可能很快在经济上不再成立。
面向未来的知识产权
在降低这些风险时,传统的IP申请策略可能不再适用,因为这些策略往往集中在少数几个国家,重点放在主要市场和重要的制造中心。随着制造业远离这些基础,知识产权战略将需要适应以有效地覆盖侵权者。
另一个问题是,许多年前在通用数字设计文件之前起草了许多现有的知识产权法律。学术界和立法者都在思考这些法律是否适合当今数字化世界中的问题,欧盟委员会得出的结论是,尽管新的情况带来了挑战,但普遍使用的知识产权保护法仍然适合当今的复杂情况。
这可能使许多人松了一口气,但这并不意味着如果以传统方式使用IP权利,它将提供所需的保护。确实,情况恰恰相反。学者之间有关产品的索赔的讨论还包括产品的数字复制或制造该产品所需的可3D打印文件。
考虑到学者之间的分歧,IP专业人员最好不要依赖于物理产品的主张,而应扩大保护范围以涵盖其“数字复制”。没错,未来几年的判决法可能会提供清晰的说明,并且可能会发现某产品的权利要求扩展到了数字版本,但是目前这仅仅是猜测。即使判决法确实在这方面得到发展,也不大可能在世界范围内统一,因此不适合作为全球知识产权战略的基础。仅靠对物理产品的索赔就可以防止可打印文件的传播,这是不可能的。
此外,鉴于在证明文件共享者间接侵权的要求方面存在全球差异,因此不建议依靠间接侵权条款来试图阻止“数字复制”在世界范围内的传播。这样做是冒险的,但实际上在完善的知识产权战略中别无选择,这只能作为一个权宜之计。
显然,虽然处理专为3D打印设计的新的律师可能会制定适合于保护发明的IP保护,但专利行业中处理非专为3D打印设计的有形发明的这一部分仍无法判断3D打印构成的侵权行为。当发明人没有考虑甚至怀疑通过3D打印造成侵权的风险时,尤其如此。将其与同样没有意识到这些问题的专利律师配对,其结果是知识产权策略无法在保护期内保护发明。
知识产权组合很可能已经受到这种损害。这对产品组合价值的影响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相关行业采用3D打印的方式。鉴于采用程度无法确定,因此明智的从业人员将寻求降低这种损害的方法。这样做的策略已经存在,并且至少在非正式情况下已得到世界五大专利局之一的认可。鉴于通常只能缩小个人知识产权(尤其是专利)的范围,并且不能扩大保护范围,因此现阶段不采取行动显然不是可接受的选择。
但是,好消息是,如果实施得当,当前的IP所有者可以为防止产品数字复制的流通提供有用的保护。考虑到知识产权保护期限的长短,必须对所有有形商品都进行这种保护,即使在迄今为止相对不受3D打印影响的行业中也是如此。
现今,3D打印还处于起步阶段,但未来没有任何行业能够避免其带来的知识产权破坏。专利持有者现在必须立即证明自己的知识产权,否则就有可能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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